华润健康信息公开的范围
第七条 信息公开的范围
(一)华润健康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:
1.基本情况。主要反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,以及宣传华润健康历史、规模实力、组织架构、企业领导、业务结构、市场分布、经营管理特色、企业文化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内容。
2.经营管理动态。主要反映华润健康经营范围变更调整、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、重要人事变动、华润健康决策性会议重大决议;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、获得荣誉奖项;企业重大改制重组结果、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增资、重大并购和项目动工竣工等信息、华润集团下达的重要任务落实情况;有关部门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;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;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。
3.公共关系。主要反映华润健康领导接待来访和出访活动、重大合资合作协议签署、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内容。
4.社会责任。主要反映华润健康及各成员单位举办的体现单位文化、公民责任的重要活动,如责任管理、优质服务、健康扶贫、慈善公益、公益品牌、绿色环保、员工关爱、质量安全等内容。
(二)华润健康成员单位应主动公开的信息:
1.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、工商注册登记信息。
2.非上市企业公开的信息应包括,经营范围变更调整、重要人事变动;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、体现经营及管理的重要获奖情况、重大并购及项目动工竣工情况;有关部门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;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;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;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。
3.上市公司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信息公开。
4.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,以及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信息,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,按有关规定公开。
(三)华润健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不予公开的信息包括:
1.党建类及在港事务类信息。
2.已标注国家秘密、企业商密并仍在保密期限内的信息。
3.已满保密期限,但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信息。
4.标注“内部文件”“注意保存”等警示字样的信息。
5.正在调研、讨论、审议、处理过程中的信息。
6.涉及工作秘密、项目及科研秘密、个人隐私的信息。
7.可能危及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、社会稳定,损害企业形象、竞争优势的信息。
(四)主动公开信息、不予公开信息之外的信息,为依申请公开的信息。